|
近日,经山东济南长清区检察院批捕的抢劫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孙某、卢某被判死刑。二人利用孙某的女友“钓”出一包工头,抢劫钱财后将其杀害。
2005年5月,孙某、卢某、董某(21岁,是孙某的女友,曾从事过卖淫活动)因经济拮据预谋抢劫,孙某问董某过去认识的人当中谁有钱,董某说其朋友于某(男,38岁)是个包工头,很有钱。同年6月2日上午,三人准备了猎枪、刀等工具,董某打电话约于某当日下午在长清区医院门口见面。
当日下午4时许,于某开着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到长清区医院附近接上董某,孙某、卢某租车尾随伺机抢劫。当晚约7时许,董某、于某回到轿车上。此时,孙某、卢某从两侧拉开车门分别持枪持刀逼住于某,二人抢走于某的500余元现金和手机1部,因于某反抗,卢某朝其右肋猛捅一刀,之后捆住于某放进车后备箱。
几人开车离开,途中因于某喊叫,卢某下车又猛捅于某右胸部一刀。之后,董某从车内发现两张银行卡,当行驶到仲宫镇时,卢某、董某在提款机取钱未果,便多次向于某索要密码,于某告知密码后仍未取出钱,孙某、卢某恼羞成怒将于某杀害。经法医鉴定,于某系遭受锐器伤,呼吸循环衰竭死亡。
三人抢劫财物价值共计78669.16元。此案经济南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后,济南中院判决被告人孙某、卢某犯抢劫罪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被告人董某犯抢劫罪,判处有期徒刑12年,并处罚金5万元。
|